[摘要] 近日,网友“向往”在本地论坛发帖称,其同学在一家房产公司工作,要他帮忙找几个无房贷有工作的洛阳当地人,以他们的名义贷款买房,所有手续由房产公司办理,名义买房人每人可得1万元好处费。该市民对此产生疑问,如果出现问题,买房人怎么办?11日,对此问题,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。
近日,网友“向往”在本地论坛发帖称,其同学在一家房产公司工作,要他帮忙找几个无房贷有工作的洛阳当地人,以他们的名义,所有手续由房产公司办理,名义买房人每人可得1万元好处费。该市民对此产生疑问,如果出现问题,买房人怎么办?11日,对此问题,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。
晚报记者发现,网友的回帖基本一边倒,有人提醒“现在坑很多”,也有人表示见过这样的情况,因为用同样手法炒作的绝非少数。
对于网帖中“房产公司借市民名义”的行为,“dahedongqu”表示不解:房产公司看似售出了一套房子,但过户等费用,他们不是也要承担吗?
有的网友还假设了坏的结果:“市民贷款买的房子,房子抵押在银行,办不了,也卖不了。上涨,转手卖掉,房价下跌,开发商套现成功离场,市民还要还房贷。”
鉴于此,有网友提醒:“这个便宜不能占,套进去了,哭也来不及呀!”
那么,网帖中所说的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否存在?这种做法是否有问题?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。
河南松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毅认为,其曾遇见过这种纠纷案件,对于名义买房人大的风险就是房产公司不还款,全部由名义买房人偿还。
河南航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表达了相似的观点,网帖中所说房产公司的这种做法肯定有问题:房产公司以市民名义,如果房产公司还不上,银行会要求签订贷款合同的名义买房人偿还贷款,名义买房人难以摆脱责任,还会影响个人记录。
同时,即使房产公司正常还款,买房者如果再买房子,就是二套房,首付比例、和都比较高。
总之,房产公司以市民名义,是违法行为,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,对名义买房人风险较大。
贾提醒,与“真买房”相比,网帖中所说的属于“假买房”,建议市民遇到这种情况慎重考虑,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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